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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组织召开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约谈会

|原发: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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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杂志融媒陕西讯(鲁峰)8月1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组织政策法规处、煤矿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召开了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约谈会,对子长市、靖边县、合阳县、澄城县、白水县、淳化县、永寿县、长武县政府及其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约谈。    

  会议通报了子长市、靖边县、合阳县、澄城县、白水县、淳化县、永寿县、长武县政府落实煤矿安全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领导联系包保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管人员配备及专业监管人员比例不足、监管执法未按计划完成及未使用监管执法系统、驻矿安监员履职不到位及未将下井记录录入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辖区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

  李社副局长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陕西安全形势严峻,延川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百吉煤矿“1·12”煤尘爆炸事故、郝家梁煤矿“7·15”水害事故等重大事故时有发生。近期陕西煤矿涉险事故频发,建新煤矿井下皮带摩擦着火CO高值超限、下峪口煤矿井下电缆着火、崔木煤矿瓦斯高值超限等,暴露出煤矿安全管理还不到位,各市县区政府及监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夯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二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煤矿安全生产批示二十多次,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两办意见、八项硬措施。市、县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对标对表,明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职责,落实政府领导联系包保,配齐监管人员,开展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厉开展打非治违等工作。三要认真组织对通报问题的整改,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管人员抓紧配齐、配强,9月底前按要求配齐专业监管人员;严格执行政府包保,制定联系包保方案并落实包保责任,及时在监管执法系统上传包保信息;加强驻矿安监员履职监督考核,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驻矿监管工作,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生产班下井不少于5次,充分发挥驻矿安监员“吹哨人”作用;加强监管执法系统的使用,将监管计划及时录入监管执法系统,并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监管能力提升,今年全省监管执法发现重大隐患四十多条,监管执法能力有大幅度提升,但是部分县区还有较大差距,存在只检查不执法现象。四要各执法处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责任。煤监处每月通报各区县监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各执法处要按照通报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及时整改到位。五要参加会议的分管领导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要引起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严格按照“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地方领导安全责任。

  子长市、靖边县、合阳县、澄城县、白水县、淳化县、永寿县、长武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其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责任编辑: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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