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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杂志融媒陕西讯(景海亭) 2023年8月30日16时50分许,凤翔收费站出口112道驶入一辆鲁H载有四辆收割机的六轴平板车。 当班收费员随即叫来班长和外勤进行查验。在查验过程中,查验人员发现该车司机出示的四辆收割机的行驶证与所载收割机严重不符。其一,行驶证上出厂日期分别为2021年和2022年,而经现场观察,所载四辆收割机均为未挂车牌的全新车;其二,行驶证上车辆品牌与车辆实际品牌不符;其三,行驶证上无车辆照片。当班班长立即上报值班站长前来处理。站长询问过程中,司机拒不承认信息不符,要求免费放行。随即站长联系高交前来处理,在等待高交到达的过程中,站长和班长又耐心为司机解释相关政策,司机眼神躲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使用假证供认不讳并主动要求缴纳通行费712元。 下一步,凤翔收费站将继续严格落实宝鸡分公司关于打击偷逃通行费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到“应征不免,应免不收”,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增强甄别偷逃费车辆的能力,严厉打击违法逃费行为,确保通行费颗粒归仓。 (责任编辑:鲁峰) 国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