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杂志融媒陕西讯 近日,陕西省国资委团工委发布《关于表彰2023年度省国资委系统“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决定授予陕煤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团委等15个团委“陕西省国资委系统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烯烃中心第二团支部等30个团支部“陕西省国资委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刘广宇等33名同志“陕西省国资委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杨家澍等40名同志“陕西省国资委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全文如下: (责任编辑:鲁峰) 国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