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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3年度陕西省国资委系统“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

|原发: 陕西省国资委党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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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杂志融媒陕西讯       近日,陕西省国资委团工委发布《关于表彰2023年度省国资委系统“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决定授予陕煤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团委等15个团委“陕西省国资委系统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烯烃中心第二团支部等30个团支部“陕西省国资委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刘广宇等33名同志“陕西省国资委系统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杨家澍等40名同志“陕西省国资委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全文如下:


(责任编辑: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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