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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陕西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陕西省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 总审计师、外部董事人选开展任职前集体廉政谈话

|原发: 陕西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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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杂志融媒陕西讯(鲁峰)    4月15日起,陕西省国资委对64名省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总审计师、外部董事人选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及业务知识工作职责等方面。培训期间,驻陕西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任职前集体廉政谈话。驻陕西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徐永兵作集体廉政谈话,陕西省国资委监事会主席王春玲主持会议,驻陕西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周鹏学、马建备,陕西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肖韬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总则有关内容。设立省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总审计师、外部董事是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措施》重要举措。对新任企业领导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是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动作,也是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具体要求,更是组织对干部的关爱和保护。他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我省国资国企实际,对拟任职的省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总审计师、外部董事提出了“敬畏组织、忠诚履职,敬畏纪法、坚守底线,敬畏权力、珍惜事业,敬畏监督、严于律己”的廉洁从业要求,要求坚定对党忠诚的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树立团结协作意识;主动加强纪法学习,严守纪法底线,加强作风建设;珍惜干事创业的机会,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正确对待监督,把监督看作是一种约束,让监督成为拒腐防变的重要屏障。希望大家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担当使命,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奉献每个人独特的才智,做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6名省属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总审计师、外部董事人选代表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在新的岗位上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严守思想“防线”、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职、干净做事,以优良务实的作风、实实在在的业绩,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展现更大作为、贡献更多力量。


(责任编辑: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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